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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省内省外异地医保,成都西部痛风风湿医院都能即时结算了!

时间:2020-07-03T17:25:50来源:成都西部痛风风湿医院

本月起,成都西部痛风风湿医院异地医保可以即时结算了,无论你是四川省内异地的,还是四川省外异地的,都可以异地即时结算!

- 成都本地医保政策 -
成都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政策指南

一、参保人员分类

(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分为哪几类?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有什么区别?

分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类人员。两类人员因缴费标准不同,报销比例、自付比例都不同。

 

二、参保人员因病就医医疗机构和方式

(二)参保人员应在什么医疗机构就医?

凡参加了成都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成都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支付政策

(三)一次性住院费(包括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报销公式是什么?

应报销金额=(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个人自付费用)x报销比例

 

(四)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哪些费用属于报销范围?

1、住院医疗费;

2、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

3、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

4、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五)哪些医疗保险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

2、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

4、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发生的就诊医疗费;

5、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6、因美容矫形、生理性缺陷( 学生儿童先天性疾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7、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

8、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

9、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的市外就诊的医疗费;.

10、不在审核期内发生的门诊特殊疾病;超出核准的治疗方案和药品范围、审核量或处方剂量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11.出院或审核期满后,超过三个月未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的住院费用、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1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

 

(六)应由参保人员自付的费用包括哪些?

包括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的药品、材料、检查、治疗项目费用、床位超标费、自费项目费用。

 

(七)一次性住院医疗起付标准是多少?

1.参加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2.参加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2000元;

 

(八)参保人员无法及时报销怎么办?

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定点医院结付的,全额垫支住院医疗费用后,持相关材料按相关规定到参保关系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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